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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10-11 12:29
遏阻養地 明年空地恢復課地價稅
遏阻養地 明年空地恢復課地價稅
中央:2010/10/11 11:36 陳林幸虹
台灣近幾年房地產市場交易熱絡,有些地區價格居高不下,為避免民眾養地,
財政部採納賦改會的建議,
將從明年開始,對於私有閒置空地,恢復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也強調,地價稅和空地稅不同,
若是課空地稅的話,稅金就是地價稅的2至5倍。
財政部通函全國各地方政府稅捐機關,著手清查轄區內閒置的私有土地。
財政部表示,
私有土地除非做為道路或公共通行巷道,
否則閒置沒有開發,稅捐機關不得再提供免稅優惠,必須全面課徵地價稅。
賦稅署組長吳英世說:
『(原音)當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訂的,並不是給這些土地用的,
因為納稅人會來主張,我們這塊地現在種滿花草,也沒有圍起來,一般人都可以進去用,
就用第9條免徵地價稅,所以地方政府就從寬了,
那我們現在就是說,這不是這個條文的目的,
因此比較像是公共通行的道路土地,確實是無償供公共使用,
因為之前的文字沒有仔細描述,才被誤用。』
財政部也強調,對空地課徵地價稅,就是希望遏阻民眾養地。
吳英世說:
『(原音)也有那個效果啦。當初我們要把它限縮,就是因為有的人拿這個條文來養地。』
財政部也指出,目前只要求縣市政府對空地恢復課徵地價稅,並非課空地稅。
至於空地稅曾經在1985年,房地產不景氣時,行政院發函地方政府免課,持續至現今。
目前財政部也沒有要求地方縣市政府恢復課徵空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