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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0-20 17:05

懷特與韓廠簽技術授權 收益將達4.7億

【聯合晚報╱記者徐睦鈞/台北報導】 2008.10.20 03:02 pm
懷特 (4108)生技新藥公司今宣布,該公司已與韓國太平洋大藥廠簽定技術授權條款,後續將續簽授權合約。懷特表示,依研發進度,未來將可分階段獲得15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4880萬元的授權金,另抽取十年內銷售的權利金,總計將收取達147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4.7億元,為懷特帶來收益。
懷特研發總經理楊俊彥醫師日前在首爾與韓國太平洋大藥廠(PACIFICPHARMA)簽定技術授權主要條款,為兩家公司奠定續簽授權合約之基礎。
楊俊彥表示,屆時懷特可依研發進度,分階段獲得150萬美元之授權金 (合新台幣4,880萬元),以及收取相當於銷售額8%的權利金達十年以上。依太平洋大藥廠的市場預估,計算總計權利金收入將達1,470萬美元 (合新台幣4.7億元)。太平洋大藥廠為韓國享有盛名的上市公司。
「懷特骨寶」甫於今年獲頒「台北生技獎研發創新獎」之殊榮,係從台灣原生種植物抽取之新藥,全球專利佈局完善,懷特致力與國際藥廠合作,開發符合國際標準,成為可以預防及治療骨質疏鬆症之新藥。
懷特去年取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核准進行二期臨床試驗,實為成功關鍵,現於台北榮民總醫院收受試驗病人中,對象為40~60歲之更年期婦女。依據Decision Resources 市場資訊,全球骨質疏鬆症市場每年約68億美元 (合新台幣2200億元)。
【2008/10/2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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