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8 05:30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壯世代促進法」,明定「壯世代」指五十五歲以上有工作能力及意願之國民,政府應培植壯世代新創及產業鏈。(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以產業發展解決55歲以上人口就業問題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明定「壯世代」指五十五歲以上有工作能力及意願之國民,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該法自二○二六年元旦施行,政府應於施行後二年內發布國家壯世代人口政策白皮書,並定期檢討修正。
施行後2年內發布政策白皮書
三讀條文明定,政府應積極推動、輔助壯世代產業的發展,培植壯世代新創及產業鏈;除規定政府應於該法施行後二年內發布政策白皮書外,另要求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五年辦理全國性壯世代狀況調查,出版統計報告。政府應於就業、醫療、教育、數位、文化、觀光、農業、地方創生等面向著力,並建立壯世代相關統計資料,每年公布。
三讀條文也明定,政府應寬列壯世代事務預算,合理分配及運用,確保經費符合政策所需。政府應依實際需要合理分配、挹注資源,補助、表彰相關學術機構、產業界、民間團體與個人等,共同推動壯世代政策及措施。
領銜推動立法的民眾黨立委吳春城表示,台灣五十五歲以上人口已超過八百萬人,壯促法具跨社會、跨黨派、跨部會、跨領域、跨世代五大特色,過去對高齡社會的解方都是社會資源的爭奪,壯促法是以產業發展手段來解決高齡問題,為高齡少子化的台灣找到可長可遠的出路。
吳春城指出,壯促法立法後,接下來就是公、私部門如何掌握「壯世代三支箭」充分配合、相輔相成,具體作為包括經濟部的壯世代產業認定與發展、金管會的壯世代金融措施與上市櫃公司永續作為、國科會的壯世代科技計畫與商品需求調研、勞動部的壯世代就業環境與退休準備、數發部的數位落差弭平、衛福部的第三人生理念宣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