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2025-01-07 20:13
新光金員工安置計畫尚缺新光銀 金管會:先通過者可先送件。(鉅亨網記者陳于晴攝)
台新金 (
2887-TW) 與新光金 (
2888-TW) 的合併案,已陸續通過金控母公司與部分子、孫公司的員工安置計畫,但新光銀行的員工安置計畫尚未通過。對此,金管會今 (7) 日表示,業者送件進來的資料本來就要具備妥適的員工安置計畫,隨著其子、孫公司陸續簽署員工安置計畫,已完成的可先行送件,不一定要全數通過才送。
外界持續關注新新併審查進度,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針對合併案所設的勞資協商部分,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第 12 條的相關規定,金融機構所報進來的文件,包括對受僱人的權益處理等重要事項,本來就要提具妥適的員工安置計畫,並且要檢附公司與工會協商或者勞資協議的會議紀錄。
至於是否有要求新新併補件?林志吉表示,關於個案所涉及的審查程序,先前已有一再強調,金管會都會依相關規定來辦理,後續不予證實或評論。
外界好奇,金融機構併購案遞件申請,需要檢附員工安置計畫,但金控與子公司工會間未完成協商,卻已先行送件,是否代表可以邊審邊談,對此,林志吉重申,員工安置計畫很重要,是申請文件的一部分,必須檢附跟工會協商或勞資協議會議記錄,至於申請進來的文件有沒有包含這部分,就是依照各個案件來做審查。
新光金旗下子公司除銀行尚在協商中外,新光人壽、元富證券及其轄下子公司已陸續完成員工安置計畫之簽署。林志吉說,業者近日陸陸續續完成子公司的員工安置計劃協商,業者若要先行送進來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