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4 05:30
經濟部昨說明,電價去年已調整兩次,碳費也自今年起開徵,經過召開多場會議後,用電大戶5千瓩的納管門檻、10%負擔義務量「均不調整」。(資料照,記者張慧雯攝)
今年起開徵碳費 電價近年也已調整4次 兩年後再檢討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用電大戶條款檢討出爐。經濟部昨說明,電價去年已調整兩次,碳費也自今年起開徵,用電大戶雖要善盡企業責任,但已是主要的規範對象,經過召開多場會議後,五千瓩的納管門檻、十%負擔義務量「均不調整」。能源署表示,仍會每兩年檢討,下次結果於明年底出爐、二○二七年適用。
經濟部二○二一年公告「用電大戶條款」,針對契約容量在五千瓩以上用戶,五年內要設置契約容量十%的再生能源,有綠電設備、儲能、購買憑證或繳代金四管道可選擇,依規定要每兩年檢討。
年底須完成10%義務量 購買綠電憑證最多
能源署組長陳崇憲指出,二○二三年起已在全台召開四場分區會議,但近年來電價已有四次調整,且去年兩次電價平均漲幅逼近兩成,今年又開徵每噸三百元的碳費,審酌產業環境、競爭力等,義務量與納管門檻維持不變。
用電大戶完成義務的最晚時間點在今年底。陳崇憲說明,目前五百多個電號、三百多家企業的落實情況,以購買綠電憑證近七十二%最多、其次是設置綠電設備約二十八%,僅不到○.一%設置儲能,目前活絡市場量約○.七GW,而設定目標為一GW,已有近七到八成業者落實。
目前約近百戶用電大戶未完成義務量
過去鼓勵用電大戶盡早完成,提前完成者的義務量可打折,享受早鳥優惠。陳崇憲指出,目前尚有二到三成用電大戶未完成,換算約有近百戶,若都不設綠電設備、儲能,最後需繳交每度四元的代金;但綠電憑證價格仍高於代金,陳崇憲強調,業者還是有宣告ESG等需求,因此最差還是會買憑證。
能源署說,綠電已成為科技業國際競爭力要素之一,將持續輔導用電大戶履行義務;產發署也有輔導團協助企業落實碳費徵收自主減量計畫,目標是碳費每噸三百元都爭取優惠費率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