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4 05:30
勞動部提出6項策進作為,健全就安基金管理運用。(勞動部提供)
精進報告出爐 非關公務之行政費用、廣宣費全排除
勞動部昨公布「就業安定基金管理運用精進規劃報告」,明定排除「非直接服務據點」的行政費用,以及與就安基金法定用途無關的「廣宣費」。(資料照,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昨公布「就業安定基金管理運用精進規劃報告」,明定排除「非直接服務據點」的行政費用,以及與就安基金法定用途無關的「廣宣費」,不可再動支就安基金,同時也將爭取合宜編列公務預算,避免再出現用就安基金「辦演唱會」、「裝軌道燈」的情形。
三大面向六大精進措施
勞動力發展署代理署長陳世昌指出,精進規劃報告主要針對「基金用途」、「基金管理」及「資訊公開」三面向,提出六大精進措施。在用途方面,過去讓外界詬病的挪用問題,修訂「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訂定「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限定法定三大用途的業務項目及可支出範圍,不可用於「與業務無關」、「非公務用途」項目。
發展署一一四年度包含本部、署及分署的廣宣費用二億一千萬元,未來限定須依據業務屬性核實編列,非直接服務據點的辦公處所修繕、與就安基金法定用途無關的廣宣費用,自一一五年起需編列在公務預算中。
管理面將強化就安基金的審議機制、內部管控及外部稽核。陳世昌說,針對就安基金管理會委員,已參考各界意見,將代表性、任期及利益迴避等規範,納入委員遴選的考量。
強化審議內控 外部稽核
針對原有的內控機制,將管控範圍自預算金額五千萬元以上,擴大至二千萬元以上,以納入更多計畫。除了目前的公開資訊外,規劃再新增定期公告「採購案相關決標資料」、「就安基金管理會會議資料」,供外界檢視基金計畫科目、支用明細等內容。
運用辦法待報政院核定
在精進報告完成後,後續「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將報行政院核定;還需訂定「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就業安定基金審議要點」、「宣導品採購及贈發管理規範」三項行政規則,及修訂「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遴聘要點」,勞動部將逐項推動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