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臨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0-20 14:29

證券四合一初審 朝成立控股公司、全民釋股進行

2008/10/20 13:16
證券四合一案初審 朝成立控股公司、全民釋股進行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台北
金管會針對證券周邊單位四合一案闖關多次,今(20)日財委會再就證交法相關條文進行初審,最後通過第 36、128、177、178條修正案,其中修法重點在於證券四合一達成成立控股公司、全民釋股方向進行,不過,由於證交法第 157條之一審查未有共識,所以將擇期再開會進行最後一次初審審議。
世界各國主要交易所,如德國、義大利、香港、新加坡等,為因應全球化浪潮的發展,多將交易所朝向控股公司模式或交易所控股模式,為促使台灣證券期貨市場成為外國及國內企業的籌資、避險管道,金管會積極促成證券周邊單位-證交所、期交所、櫃買中心、集保公司進行整合,並研議推動控股公司上市。
為有效整合證券暨期貨周邊單位,金管會主委陳樹表示,擬分二階段整合證券周邊單位,第一階段成立控股公司整合,初步規劃只要法案過關,將於半年內完成;第二階段則規劃各單未完成組織重整並申請上市掛牌,預計為第一階段完成後的 1-3年完成,並另外成立監理中心,負責上市監理業務。
另外,為使未來成立控股公司的設置目標明確,同時符合全民利益,財委會立委要求,未來控股公司的公股進行釋股時,應優先以公開方式辦理全民釋股。
因此,為因應金管會證券四合一提案,財委會今日初審通過證交法第36、 128、177、178條修正案,確立證券周邊單位整合朝成立控股公司、全民釋股方向進行。
財委會通過修正動議及附帶決議,也就是交易所控股公司須比照台灣金控成立一樣,盡快完成組織條例規劃,送立法院審議;同時,控股公司正式營運前的換股、籌備作業,須向財委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使得實施。
不過,證交法第 157條之一,有關「獲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未公開或公開後18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再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非股權性質之公司債,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賣出。」相關法規的修正,金管會與財委會立委未達成共識,所以暫行擱置,將擇期再開會進行最後一次初審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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