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2-26 05:47

經部公告30 kW以下電動車充電設備應施檢 2026年7月前須合規

2024/12/25 21:31  
經濟部今公告將容量30 kW以下「電動車充電設備」納入應施檢驗範圍。圖為充電樁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準局)為確保「電動車充電設備」安全,今日公告將容量30 kW以下「電動車充電設備」納入應施檢驗範圍,自2026年7月1日起須符合電氣安全、通訊相容、資訊安全等相關規範及檢驗規定。
交通部推動「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政策,電動車日漸普及,國內將廣設「電動車充電設備」,預期從公共場域布建逐步走進家庭端或社區端。
標準局表示,若電動車充電設備未符合檢驗規定,可能有較高風險。在國內「電動車充電設備」廣泛布建的同時,確保產品安全尤為重要。
標準局今年5月邀集相關公會、廠商召開會議進行雙向溝通,並辦理國內及國外預告60日,期間均未獲反對列檢意見,才將「電動車充電設備」納入應施檢驗範圍。
標準局指出,自2026年7月1日起容量30 kW以下之「電動車充電設備」須符合電氣安全、電磁相容、通訊相容、資訊安全等相關規範及檢驗規定,完成檢驗程序後,標示「商品檢驗標識」,才能輸入或運出廠場。
標準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相關商品時,應購買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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