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過關,未明定施行日期,公布日起第三日生效
財政部長莊翠雲(左)和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右)23日出席行政院舉行的「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說明記者會」。圖/趙雙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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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20日三讀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要求中央多釋出3753億財源,行政院23日預告將提出合法、民主、合乎憲政程序的救濟措施,主計長陳淑姿直言,修法未明定施行日期,自公布日起第三日生效,恐影響202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非法律義務支出預算整體須刪28%。
陳淑姿說,中央舉債數不應再增加,只能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刪減預算可能造成尚在執行的各項計畫難以為繼。明年度2644億元公建及1466億元科技發展經費、撥補勞保基金1200億元、400億元租金補貼及興辦社宅專案計畫、192億元健保財務協助方案將受影響。建議修法後地方自有財源增加、財政能力也將增加,對育兒津貼、汙水下水道建設等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未來優先檢討回歸地方辦理或提高自籌款比率。
財政部及主計總處首長提5大憂慮
財長莊翠雲憂心,修法僅就中央大幅釋出財源,又要求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前一年度預算,部分地方政府獲配財源超過歲出所得,地方政府完全不需自籌財源,恐為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不利整體財政紀律。此外過去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調節財政盈虛、平衡區域發展,然修法五大指標人口指標(包括人口比例及所得能力)占比45%,各類營利事業營業額占比30%,恐擴大城鄉差距。
她並表示,修法以土地面積作為10%權重的單一指標,未區分「農業用地」與「建築用地」的財政能力,應根據土地使用分區設置不同加權調整係數,並納農業就業人口及產值等相關指標。至於行政院是否採提覆議、不副署、再提案修法或聲請釋憲等因應,政院正研議救濟程序,財部與主計總處將盤點新法窒礙難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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