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2-20 16:20

協益協益董事會通過取得及處分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使用權資產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5356)協益-協益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及處分使用權資產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坐落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3樓之1辦公室及大樓附設停車位2.事實發生日:113/12/20~113/12/2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處分1.承租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3樓之一(含公設127坪)辦公室。租期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6年5月31日,共計5年。每月租金為新台幣(以下同)215,900元整(含稅) 。2.承租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3樓之一(含公設214.81坪)辦公室。承租地下室第29、46號及露天第34、35號計四個停車位。租期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共計3年。每月租金為新台幣373,350元整(含稅)。取得1.承租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3樓之一(含公設303.59坪)辦公室。承租地下室第28、46號及露天第34、35號計四個停車位。租期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共計3年。每月租金為新台幣523,600元整(含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續租現有辦公場所,以作營運辦公使用。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新台幣523,600元整(含稅) (2)契約限制條款:租期114/1/1~116/12/31。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周邊地段訪價行情。(3)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辦公場所。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 113年 12月 20 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3年 12月 20 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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