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壇
登錄
/
註冊
分享
發帖
請輸入關鍵字
遊客
Lv.0
0
認同
0
銅幣
首頁
論壇
許願
錢包
薪資
任務
排行榜
簽到
New
勳章
遊戲
New
股票
考試
New
社區
›
品味生活
›
罵網友判刑》上網開罵 當心官司纏身
股海煉金
期天大勝
實力養成
您真內行
投顧明牌
財經刊物
價值投資
房產
權證
選擇權
基金
盤後分析
品味生活
健康快樂
勵志成長
幽默搞笑
哈拉閒聊
健康養身
全員公投
發達公告
阿口木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
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8-10-20 11:30
罵網友判刑》上網開罵 當心官司纏身
【聯合報╱本報記者何祥裕】 2008.10.20 02:10 am
板橋地院針對網友誹謗「網路身分」,首度做出刑事有罪的個案認定,為保障網路身分人格權邁進一大步,但換個角度,這對網路言論自由未嘗不是一種緊縮,因此在網路上留言,可要謹記縱使罵的是網路身分,也會吃上官司。
過去檢方曾起訴過類似案件,也是網路遊戲中玩家留言罵人,雖然罵的對象是玩家暱稱,並未指名道姓,但檢方仍然起訴,該案在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和解而撤回告訴。另案例是女F4團員FANNY罵交友網站「暱稱」網友「死蟾蜍」,刑事獲不起訴,但民事敗訴。
網路身分究竟能否適用刑法?其實法界有分歧意見,其中最大爭點在於「網路身分」是網友創設,客觀上除他自己外,別人無從知其真實身分,但也有不同見解認為,若該網路身分長期使用,在網路上也享有人格權,當然適用刑法。
法界人士指出,網路世界畢竟與真實世界不同,網友創造網路身分,能否享有與真實世界同樣的法律保障,其實應該審慎討論,如果一體適用,若遊戲網友放話要「殺」另一網友,雖然只是遊戲中的打打殺殺,網友「心生畏懼」的話,是否就有恐嚇刑責?
如今法院個案認定網路身分應受法律保障,將來如有網友控告的法條是其他刑事案件,是否得重新定義網路身分的人格權?
【2008/10/20 聯合報】
7.8k 次閱讀 ⋅ 9 條評論 ⋅
舉報
認同 (
0
)
打賞 (
0
)
轉發 (0)
收藏 (0)
評論 請先
登錄
或
註冊
所有
本月
本周
昨天
今天
最新
點讚
感謝文
討論文
全部評論(9)
查看更多
熱門資訊
日氣象廳把熱低壓"TD22"升格颱風"簡拉維" 氣象署不跟進 理由是未達颱風標準 直言日方做法傻眼|非凡財經新聞|20260822
主計總處統計:2人以下家庭占比首度過半 1人家庭超越4人
贏43分卻被淘汰! 菲律賓洋將「閉眼罰球」羞辱中華藍-民視新聞
大巨蛋新商場試營運!面積達3.6萬坪成北市最大購物中心"餐飲成主戰場" 董座黃晴雯:明年營收破百億|非凡財經新聞|20260822
無現金革命來臨 行動支付使用率飆破9成|十點不一樣20260822 @TVBS NEWS
待人接物要擺正自己的位置
與人溝通時,要注意傾聽,傾聽的時候,要面帶微笑
一定要好好珍惜你的家庭
家有老人請注意
做事要循序漸進
阿口木
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