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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股海煉金   發佈於 2024-11-24 11:13

土地分割案例分享 (覺得不錯就記得收藏起來)

土地分割案例分享 (覺得不錯就記得收藏起來)
之前說我老家有房地
對於相關人士一直吹牛台南的房價 深不以為然~
剛好最近土地分割民事案件三審落幕
整理一下 分享給大家~~

1.纏訟至最高法院 (不開庭 由最高等法院的法官審閱二審判決內容適切否?)
2.一審 / 二審 / 三審 共耗時約7年
3.沒有被搞到土地法拍已經是狗屎運的了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台上字XXXX號
上  訴  人  陳XX(建商代表)
訴訟代理人  XXX律師
被 上訴 人  李XX等共XX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X年X月XX日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第二審判決(10X年度重上字第XX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一審結束後建商向50%以上的地主購買持分 成為最大土地持有者
沒辦法親戚朋友缺錢不賣是不可能的 更何況不賣土地的人也買不起該欲出售的土地持分
(共同持分的土地: 某個地主想要賣其土地持分給A 必須通知所有地主 其他地主有優先承購權) 所以有準備被魚肉的危機感~~

一審判決後上訴成功 進入二審
因為分割後的土地寬2.8M 長45M 連房子都蓋不成 且有人分到袋地(該地主一審時想要的位置) 但是二審法官說 "分到袋地是不公平的" 所以不可能再分割出袋地這種分割方法
奇怪吧?! 一樣是法官 一樣懂六法全書 一審/二審的法官大人見解完全不同?!

二審時 好家在剩下不願意賣土地的地主 都同意要分割 所以建商就沒辦法繼續鑽洞......
可是建商使用賤招 提出土地鑑價 要求原地主補償價金(不同位置的土地有不同的價值!)
依規定找了二家公證單位鑑價出二種不同的補償方案(當然價格一高一低)

二審法官裁判了低的補償方案
建商當然提出申訴 還成功了
所以進入最高法院的三審審查作業(約5~6個月)
結果如上......

沒辦法 上上一代留下來的祖產
這一代能好好處理是不容易的

總結:沒想到的自己想了
(1) 二審沒被判法拍算是不錯了 因為原地主有分割的共識 建商不可能拒絕土地分割

(2) 三審只是審查二審的判決內容是否有違背法令? 不會開庭(民事裁判部分一般只到二審) 所有土地持有者只能等待裁定結果

(3) 建商只是針對價金補償差額過低 提出申訴(亦即建商同意最後的土地分割方案) 也就是說 三審時我大概心裡有底了 只是給建商的錢是多還是少而已 (小老百姓還是很怕土地被法拍 被建商給全部吃下)

(4) 一塊土地有N個人持分 很難協調到大家都滿意的 最後是看誰要當壞人去法院提告了...... 不過要背負土地被法拍和外人介入的風險 取捨要先想清楚啊!

(5) 我第一審沒請律師 A.第二審請律師約6萬 B.訴狀/建議分割圖繪圖費用約5萬 C.一/二審的裁判費用約2萬(依土地公告現值課徵 並依每人土地持分比例分擔) D.價金補償建商約10萬 E.雜費約1萬 F.一審判決後不服的上訴裁判費約15萬(依土地公告現值課徵0.1%左右 全部由上訴人繳納) ---> 勞心勞力勞財又浪費一大堆時間......

(6) 我在台中大甲的朋友 N個人持有一塊農地 官司打到二審(有人要分割 有人不同意分割) 結果法官裁定法拍 嚇得原告快點撤告 好在費用繳一繳 變回原來的狀態 地主們此時就有共識了 大家都同意自己賣掉全部的農地
結果委賣了快10年 還是賣不掉 為啥? 因為有人想賣高價... 而且那塊地在省道一號旁邊 約1000坪 類似都內農地
委託了N家房仲 跟"率過投"一樣的理念 賣不掉就加價賣! 然後大地坪誰有這種財力一次拿出幾千萬買農地?! 所以一直荒廢在原地......

我台南的祖產能幸運的拿到新的土地權狀......
感謝神~
感謝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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