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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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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0-30 17:12
南僑:南僑食品集團(上海)董事會決議增資廣州南僑食品等子公司,合計約2.6億人民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702)南僑-代子公司南僑食品集團(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增資其子公司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廣州南僑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南僑食品有限公司及上海南僑食品有限公司股權2.事實發生日:113/10/30~113/10/3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廣州南僑公司:人民幣59,904,687.39元(約新台幣268,493千元)天津南僑公司:人民幣85,136,333.81元(約新台幣381,581千元)上海南僑公司:人民幣116,404,557.55元(約新台幣521,725千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為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順利實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以南僑食品公司對廣州南僑公司、天津南僑公司及上海南僑公司的部分債權抵充,以債轉股,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執行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南僑食品公司持有廣州南僑公司持股比例100%,計人民幣4.881億元南僑食品公司持有天津南僑公司持股比例100%,計人民幣7.227億元南僑食品公司持有上海南僑公司持股比例99.17%,計人民幣4.508億元南僑開曼公司持有上海南僑公司持股比例0.83%,計人民幣0.0278億元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48.71%占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101.74%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449,202千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投資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0月30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0月30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上海自貿試驗區分所22.會計師姓名:湯敏智會計師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110002420009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27.資金來源:不適用28.其他敘明事項:南僑食品公司原將募集資金以借款方式撥付予廣州南僑公司、天津南僑公司及上海南僑公司(本公司已於113/5/30發布重大訊息公告),為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順利實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將其中部分借款轉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