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您真內行   發佈於 2024-10-08 12:43

死囚恐被釋放 法務部長不敢保證不會

【時報-台北電】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釋憲,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被質疑是實質廢死,更有人擔憂37名死囚有可能被釋放。國民黨立委吳宗憲7日在立法院質詢,若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只有法官才能羈押,問題是羈押必須符合法律要件,就有死囚被放出來的風險,法務部長鄭銘謙坦言,「我不敢保證說沒有(被放出來的風險)。」 若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就可能放人 法界指出,37位死囚背了61條人命,包括性侵殺人、強盜分屍等,若釋放在外趴趴走,會讓人心惶惶,憲法法庭丟了燙手山芋,法務部只能修法亡羊補牢;況且翻案後,法官會不會再羈押?包括鄭銘謙在內,沒人能保證。 國民黨團總召傅(山昆)萁則質疑,這些年來無期徒刑的假釋條件已從10年、15年不斷往後延到25年,未來這37位死刑犯該怎麼判定假釋基準?此舉非但不符合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更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法務部必須全面清查收容資料給社會一個交代。 法務部及司法院昨至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就憲法法庭針對死刑的釋憲判決做專案報告。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詢,37名死刑犯是否可能會被釋?鄭銘謙重申他反對收容期間折抵刑期,也反對將收容期間計入假釋門檻。吳思瑤為鄭銘謙做結論說,「37名死刑犯絕對不會現在就被釋放,大家不用擔心。」 傅(山昆)萁促查收容資料 給社會交代 此舉令坐在主席位上的召委吳宗憲不滿,吳質疑鄭銘謙的態度是「問東答西」,藐視立委。但吳思瑤回說「我沒意見啊」。輪到吳宗憲質詢時,他直嗆鄭銘謙「不要配合政客在那邊胡說八道」,不懂法律的在這裡假裝專家,懂法的竟在這裡假裝不懂法。 藍委羅智強也問,若最高檢察署提出非常上訴,法院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死刑犯會不會放出來?鄭銘謙說,檢方一定會建議法官羈押,但是否羈押由法院決定。 羅智強轉而詢問司法院代理祕書長黃麟倫,能否保證羈押?黃麟倫表示這是審判獨立。羅智強又說,「沒人能保證!對不對?」黃聽了頻點頭,羅智強馬上嗆鄭銘謙,「你還建議羈押,你乾脆建議賴清德晚餐吃什麼好了!」 吳宗憲指出,檢察總長為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若死刑判決被撤銷,回歸普通法院判決處理,能限制其自由方式只剩下法官裁定羈押,但法官要根據羈押與預防性羈押相關條件裁決,所以可能遇到法官不押,此時檢方只能抗告或建議羈押。 藍憂法官可能不押 是第一個風險 吳宗憲認為,「法官可能不押」是第一個風險,而最長羈押期僅12個月,若逾期又不能繼續羈押,法官又不判,要怎麼辦?「羈押要件就那幾個,滅證、逃亡、串證或重罪等,問題是很多都是20年以上的案子,怎有滅證串供之虞?若不符合條件要如何自創法律羈押? 鄭銘謙最後說,收容中心不可能放出去,但若是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院審理,「我不敢保證沒有(放出去的風險)。」 最高檢對死囚研議提非常上訴的情況,包括殺人犯是否情節最嚴重,判死有無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遭修正前刑法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定讞,及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等情形。 依此標準,黃春棋及陳憶隆當年是因唯一死刑的法條遭判死定讞,檢察總長須提非常上訴。唯一女死囚林于如、72歲最老死囚王信福及邱和順,都可能因減刑、舉證困難而翻案。死囚一旦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後,如果改判無期徒刑確定,執行逾25年可聲請假釋出獄,如果因「精神障礙」等原因獲減刑,改判有期徒刑確定,先前羈押期間可折抵刑期。 但是,等待死刑執行的收容期間能否折抵,法無明文,目前依法只有判決確定前的羈押,才可折抵刑期。(新聞來源:中國時報─周毓翔、林偉信、賴佩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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