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9-19 14:04

群光:群光電子(蘇州)因政策性搬遷動產及不動產處分案,稅後利益約1.26億人民幣(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385)群光-補充公告原112/11/07-代重要子公司群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公告因政策性搬遷動產及不動產處分之處分利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蘇州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九龍北路1058號土地、房屋建築物及其他2.事實發生日:113/9/19~113/9/19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88,614.30平方公尺(26,805.83坪)建物:建築面積97,483.62平方公尺(29,488.80坪)地面建築物、裝修及附屬物、搬遷期間停產損失、無法拆遷之設備損失、設備運輸之搬遷及重置費、職工安置費用、其他與搬遷相關費用,搬遷補償及搬遷獎勵。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88,270,000元(新台幣約1,278,909,855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 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與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本案經自結因搬遷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損失合計人民幣119,857仟元,稅前處分利益為人民幣168,413仟元,稅後利益人民幣126,310仟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企業拆遷補償協議書內容執行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依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搬遷政策及搬遷補償協議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通過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江苏中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人民幣259,386,700元(新台幣約1,151佰萬元)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人民幣247,000,000元(新台幣約1,096佰萬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周梅、张慧芳、柯鳳茹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周梅 3220190106张慧芳 3120180050柯鳳茹 (2014)北市估字第000203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政府搬遷收回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4.董事會通過日期:112年11月07日 董事會全體董事通過決議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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