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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9-17 07:59

金融早收已實施 服務業待十月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010年9月16日電)ECFA 12日生效,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今晚說,金融服務業早收12日同步生效。相關官員表示,會展與運動休閒服務業早收可望10月上路,貨品貿易等後續談判明年 3月11日前展開。
ECFA(兩岸經濟協議)貨品早收清單明年 1月 1日正式實施,陸續調降關稅。不過,ECFA文本並未標明服務業早收清單實施時間,需要兩岸進一步協商確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今晚告訴中央社記者,金融服務業早收清單已經於 9月12日正式生效,但金管會並未通知經濟部。
桂先農的說法頗令外界訝異,但權威人士分析,這並不令人感到意外,此事涉及生效與實施的問題。
這位人士表示,理論上,ECFA生效當天,所有項目都生效,但有些項目需要在一段合理時間後才能執行,或者涉及法規修正,例如貨品早收涉及關稅調降,所以設定在明年1月1日實施。但金融服務業早收不需要任何法規調整,業者也已送件,只差主管機關核准,亦即立刻可以實施。
經濟部官員今天表示,服務業早收清單中,非金融服務業部分,台灣與大陸各開放 8項;金融服務業部分,大陸給予台灣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以及保險業 3項開放優惠,台灣則開放大陸銀行業 1項。
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今天在南京表示,兩岸儘快實施雙方服務貿易早期收穫的開放承諾,包括金融業在內的早期收穫服務貿易部門,可以採取「成熟一項、開放一項」的便捷及快速落實方式,雙方達成一致、做好準備的項目都可立即實施。
桂先農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兩岸金融服務業早收已經在ECFA 9月12日生效時,也同步生效實施,目前金管會已通過第一銀行、中國信託等 7家銀行登陸設立分行;大陸也有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申請來台設立分行。
對於ECFA生效後後續協商,經濟部官員說,目前最急迫的應該是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其餘包括貨品與服務業協議,目前由主政單位與業者進行溝通,最遲會在 6個月內,即明年 3月11日前展開。
至於爭端解決機制協議,也會在ECFA生效後 6個月內展開,在協議尚未談妥前,依照ECFA文本,將由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先解決。
經濟部表示,服務貿易早收清單,目前有會展服務業與運動休閒服務業有相關辦法必須修訂,經濟部預估10月初即可全部完成;如果大陸準備好,兩岸服務業早收項目可望在10月份正式上路。
大陸給予台灣早收清單項目,包括取消台灣華語片進口配額限制、在大陸江蘇省等 5省設立醫院以及飛機維修保養等;台灣給予大陸服務業早收則包括運動休閒服務業,即准許大陸企業來台舉辦國際賽事,並且開放會展產業准許大陸企業來台辦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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