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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8-18 06:18

打詐新四法上路 幣圈仍盼立專法

2024/08/18 05:30  
台灣對虛擬通貨(加密貨幣)的監理是以產業自律先行,並修訂「打詐新四法」中的洗錢防制法,至於納管虛擬通貨產業,尚未正式討論專法,幣圈大多對自律先行樂觀其成。(示意圖,彭博檔案照)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台灣對虛擬通貨(加密貨幣)的監理是以產業自律先行,並修訂「打詐新四法」中的洗錢防制法,至於納管虛擬通貨產業,尚未正式討論專法;幣圈大多對自律先行樂觀其成,但隨著法規修訂越細,業者合規成本越來越高、也讓外資難進入;也有專家主張應儘快訂立專法。
各國的虛擬通貨產業監理架構陸續確立,我國以虛擬通貨產業(VASP)公會研議「自律規範」開始,金管會預計九月底提期末報告,年底研提專法草案,明年六月前將草案報院;不過洗錢防制法修正八月生效,要求業者需完成洗錢防制與服務量能登錄、外商業者需落地等,已對產業的規範更為明確。
幣圈專家表示,規範業者完成服務量能登記或登錄,其實難以確定與洗錢防制的關聯,反而可能方便金管會藉洗錢防制擴張監理內容,變相成為牌照制,造成業者壓力。
業者私下抱怨,現行要通過金管會的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本就越來越困難,越到後期、所需準備的資料越多,業者的合規成本將隨時間墊高。
熟悉加密貨幣領域的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楊岳平說,現行對虛擬通貨產業的規範、認定與傳統金融的法規相同,一如銀行沒有牌照就無法從事存款業務,也無法宣傳、招攬;且要求境外業者落地,就算虛擬通貨交易都在線上進行,只要在台有僱傭人員就能執法。


立專法強化優勢 吸引外資來台

過往業者多擔憂,若專法太嚴苛,將壓抑產業發展空間;但幣修學分共同創辦人周律辰認為,虛擬通貨產業應儘快訂立專法,尤其現行台灣環境開放,訂立適合產業與加密貨幣交易特性的專法,才能鞏固並加強優勢、吸引外資來台。
楊岳平也指出,因加密貨幣交易等業務仍屬創新,尤其涉及金流、類金流業務,規範勢必越來越嚴謹,政府、業者應確保加密貨幣不會成為雙面刃、助長犯罪。
出身幣圈的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認為,訂立專法需有合適的執法工具、主管機關不能對產業有誤解與敵意,另也需考量立法耗時,加密貨幣產業瞬息萬變,完成後可能已不符需求;金管會目前對產業抱持尊重態度、留出發展空間,他對產業與主管機關互動持正向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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