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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9-07 01:00
廈門非閩居民住半年可赴台遊
(中央社台北2010年9月6日電)在廈門暫住滿半年的
非福建籍大陸居民,從今天起可以申請赴台灣旅遊。
中新社報導,中國公安部已正式批復,從即日起,
在廈門暫住滿半年的非福建籍大陸居民,可前往廈門市
出入境管理處辦理赴台遊手續。
自2008年12月20日起,廈門開展暫住人員赴台灣旅
遊的試點,申請赴台遊的大陸居民需在廈門連續暫住一
年以上。
截至今年8月31日,廈門暫住人員赴台灣旅遊已達
1600多人。9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