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6-29 05:59

環境敏感區設光電、地熱 需環評

2024/06/29 05:30  
環境部昨預告多種開發行為的環評標準修法草案,主要針對再生能源,包含位於環境敏感區的太陽光電、地熱發電應實施環評。圖為地面光電示意圖。(資料照,屏東縣政府提供)
環境部預告修正再生能源環評認定標準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環境部昨預告多種開發行為的環評標準修法草案,主要針對再生能源,包含位於環境敏感區的太陽光電、地熱發電應實施環評,但也鼓勵小水力發電、新興能源試驗性計畫研究、變電站室內化、砍伐人工林等符合條件得免環評,另同步刪除礦業權展限環評等文字。
最快年底上路
環境保護司長蔡孟裕表示,預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預告期六十天,最快年底上路。
山坡地光電逾15公頃納環評
修法重點如:太陽光電開發以往僅在重要濕地需做環評,草案增訂國家公園、野生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特定農業區、公有造林地等都要環評,在山坡地設二萬瓩以上、面積十五公頃以上者也要環評,且為避免規避環評情形,廿公尺內鄰近用地合併累計。
能源署再生能源推廣組長廖士煒說,先前審查光電場,業者用地若涉及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雖法規未禁止,但都請業者避開,目前一級環敏區無開發案;至於山坡地方面,現行送案量約廿%需新增環評,審查會依預告草案原則處理。
地熱發電部分,草案要求部分環境敏感地區增設一萬瓩以上、面積一公頃以上應實施環評,一般區域五萬瓩以上也要環評。廖士煒解釋,現況較多地熱計畫都在實施探勘,還未涉及開發。
在小水力發電,蔡孟裕指出,增訂免環評標準,需滿足引水點下游水量全年九成五時間都要維持二CMS(每秒一公噸)流量,且發電尾水回放、並經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廖士煒說,現況小水力發電送件量不多、約十件。
其他免環評項目包含:經林業主管機關公告的永續經營人工林,砍伐林木免環評;屋內型變電所與國中小、醫院距離五十公尺以上免環評;新興能源試驗性計畫免環評,若商轉須依規定環評。
另外,草案也將五百平方公尺以下的高海拔區小規模納骨牆設施免環評,減輕原住民族疊葬、滿葬問題;同時因應礦業法修法,舊礦場皆須補辦環評,既有礦場若開採達總量者,要繼續應重新申請礦權,因此不再有「展延」,這次環評標準中便刪除礦業權展限環評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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