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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6-28 05:45

注意!7月起微型台指期貨、實支實付等5大金融新制上路

2024/06/27 23:04  
7月起微型台指期貨、實支實付等5大金融新制上路。(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公布7月起,將有5大新制將陸續上路。其中1項是證券局主管,另4有項是保險局,包括:期交所將推「微型台指期貨」,每點僅新台幣10元;7月起保險業者將調降旅平險保費約10%;修正實支實付醫療險,不提供副本理賠等。
這5大新制包括:
1、「微型台指期貨上市」,證期局官員表示,現行證券市場加權股價指數已突破2萬點,連帶使期貨契約之規模大幅增加,導致交易門檻墊高、可及性降低,市場對微型契約需求增加。
證期局官員表示,大台指每點200元,小台指每點是50元,微型台指期只要每點10元;若以2萬3千點來算,每點50元要115萬元,但若是微型期貨只要23萬元。
因此,期交所參酌國際發展趨勢,規劃推出微型台指期貨,以利交易人靈活交易適合之商品,預計今年7月29日上市。
在效益方面,官員表示,推出微型商品可滿足市場需求,並可擴大市場規模;另外,交易人得即時因應市場變化,彈性調整曝險部位,提高交易彈性與多元交易策略。
2、調降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中各費率上限。金管會參考經驗統計分析資料,完成旅行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和「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之檢討,調降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中各費率上限之10%,並適用自今年7月1日起生效之保單。相關保險商品之保費預期可適度降低,有利保險市場健全發展及落實消費者權益之維護。
3、明定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理賠,應以「損害填補」為原則,並應於保單條款約定損失分攤機制,以使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中所獲得之理賠金額,不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預計今年7月1日生效。
另外,相關理賠機制及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等規範,應請各公司配合相關示範條款及配套措施之實施時程辦理,目前預計要等到10月。保險局表示,實際上,目前只剩下兩家可以接受副本理賠。
4、金管會發布訂定「人身保險業辦理分紅人壽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從商品區隔帳戶管理、商品設計銷售前後控管、資訊揭露、相關人員職責、招攬人員教育訓練等諸多層面,強化分紅保單之管理,規範人身保險業辦理分紅人壽保險商品業務,並於2024年7月1日生效。
金管會表示,強化分紅壽險等相關商品之管理並健全保險商品發展,規範分紅保單資訊揭露,讓保戶容易理解解,保障消費者權益。
5、金管會修正發布「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相關條文,增列風險管理人員為保險商品簽署人員及其應符合之資格條件,並明定該等人員於簽署保險商品時應負責檢視之項目;強化保險商品風險管理措施,明定商品正式開發時之風險控管說明書應包括評估再保險安排、載明銷售限額符合公司所定風險胃納。其效益是可強化保險業者之保險商品管理機制,並督促保險業者確保商品設計之合理性及落實相關風險控管措施,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促進保險業健全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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