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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6-27 15:12

陸對歐盟產甲苯胺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覆審調查

2024-06-27 15:09:03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經濟通通訊社報導,中國商務部宣布,自明(28)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甲苯胺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覆審調查,覆審期間繼續依照公布的微稅產品範圍和稅率徵收反傾銷稅。對朗盛德國有限責任公司徵收的反傾銷稅稅率為19.6%,其他歐盟公司為36.9%。本次調查自今(2024)年6月28日開始,應於明(2025)年6月28日前結束。
此外,中國自2013年6月28日起,即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甲苯胺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19.6%至36.9%。甲苯胺通常用作染料、醫藥、農藥的中間體,還可用於彩色顯影劑,在分析化學中除作溶劑外也用作礦物折射指數的浸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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