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6-27 10:53

僱用安定措施延長辦理 適用對象縮減為5行業

2024/06/27 10:39
   

勞動部公告,自7月1日起,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今年底(勞動部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自今年1月起針對7行業啟動「僱用安定措施」,已提供5222名勞工、2551萬元薪資補貼,原定辦理期間至今年6月底,勞動部今日公告,自7月1日起,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今年底,但適用對象由原本的「7行業」縮減為「5行業」的受僱勞工。
勞動部公告自7月1日起,適用「僱用安定措施」的5個行業,分別為「橡膠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吳淑瑛解釋,上述5行業的就業保險投保人數,超過千分之5實施減班休息,因此持續列入「僱用安定措施」實施範圍。
勞動部指出,今年1月起,「橡膠製品製造業」等7行業啟動僱用安定措施,辦理期間自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6月 30 日。截至 113 年 6 月 15 日止,已補助252家事業單位共5222 名勞工薪資補貼,核發 2551 萬元。
考量「橡膠製品製造業」等 5 行業,仍受景氣影響尚未完全恢復正常營運,因此延續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5業別的受僱勞工,包括全時勞工,或有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且在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的僱用安定措施實施期間內,減班休息達 30 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於減班休息日每滿 30 日的次日起 90日內,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補貼請領月數合併第 1 次公告辦理期間最長為 12 個月。
至於薪資補貼的計算方式,是以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 1 個月至前 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 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9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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