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董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8-31 04:39

學者:暫停交易 未必有利投資人

學者:暫停交易 未必有利投資人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0.08.31 02:35 am
台灣是否要實施個股盤中暫停交易機制?政大法律系教授林國全昨(30)日表示,停止交易之後,市場就停在那裡,對投資人未必有利。暫停交易是最不得已的情況才能實施,就像「傳家寶刀」,不到最後一刻,刀絕不出鞘。
因為停止交易後,想賣的人,綁死在那裡;想要冒險的人,沒辦法買進,投資人也未必喜歡。
針對台灣存託憑證(TDR)可能發生母國交易所與台灣交易所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林國全認為,這是發行公司的責任,主管機關已經要求發行公司在母國有任何公告,必須在台灣同步公告。如果是母國是在歐洲、美國等與台灣時區不同的國家,發行公司即使在半夜也要揭露資訊。如果未同步揭露,主管機關應予以重罰。
閱報祕書/暫停買賣
暫停買賣(Suspension)也稱暫停交易,簡單地說,在集中交易市場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暫停在證交所買賣;在店頭市場則指上櫃股票等暫停在櫃買中心買賣。
上市股票暫停買賣或暫停交易,通常都因上市公司發生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包括未依法令期限辦理財務報告或財務預測之公告申報等多項,由證交所依證交法第147條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停止其股票買賣。
目前上市櫃股票有上述依據證交法所訂的一段期間的暫停買賣法規機制,但並未有「盤中暫停交易」機制,只有因個股盤中瞬間價格變化過大,延長撮合時間的冷卻措施。
反觀香港等多數交易所,則有盤中暫停交易機制,只要上市公司有足以影響股價的重大敏感資訊待公布,未正式公布前,可由上市公司主動申請或由交易所決定其股票暫停交易(停牌),待敏感資訊釐清後,恢復股票交易。 (蕭志忠)
【2010/08/3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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