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望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4-06-10 05:53

包青天是如何成名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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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斷的第一案
《宋史·包拯傳》中記載,在北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這年包拯三十七歲,他在任安徽天長知縣時的一天,有個農民哭喪著臉到縣衙門告狀,說是有人割掉了他家耕牛的舌頭,請求官府緝拿兇手。對於這樣的小案,以往的昏官是不屑一顧的,但愛民如子的包公深知一頭牛對農家小戶的價值,他受理了這個只有苦主,沒有被告的「無頭案」。
包公經分析:人犯割牛舌並無利可圖,不過為苦主的敵家報復的手段罷了。包拯沉思片刻,計上心來,便對那農民說:「牛被割了舌頭,也活不長了,你回家後先把牛殺了,賣牛肉賺回幾個錢吧。但不要說是我同意你殺的牛,否則就破不了案。」那農民聽了,左思右想也不解其意。朝廷法令不是有「禁殺耕牛」一條嗎?這縣太爺怎麼要我違法宰牛呢?既然是縣太爺的吩咐,只好照辦了。
過不多久,便有一個人跑到縣衙告狀,說是有人私自屠宰耕牛,犯了我國的法律。包公立即升堂,大聲喝問:「大膽歹徒,為什麼割了人家牛舌又來告人私宰耕牛?快快從實招來。」那人一聽,心中非常震驚,起初並不承認,但在被打之下只好招認了與牛主有積怨而先害其牛又害其人的罪行。在承認罪刑以後,包公便打他二十大板,並讓他賠農民一頭耕牛而了事。這樣一件很棘手的「無頭案」被包拯輕而易舉地斷決了。這就是史書所記載的「牛舌案」,也是包拯所斷的第一個案件。這個案件充分顯示了包拯的機智和辦案能力,從此以後,包拯的名氣就在天長縣傳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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