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5-24 20:08

富邦金:富邦綜合保代取得高雄市新興區使用權資產,計約222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1)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綜合保代公告取得「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95號20樓C1區2.事實發生日:113/5/24~113/5/2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302.21平方公尺,折合91.42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約新台幣740元(含稅)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67,700元(含稅)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221,946元(含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地自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租期自113年06月01日起至116年04月30日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新台幣2,635,807元(含稅)11.專業估價師姓名:許春寶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12)北市估字第000325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辦公室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