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5-18 18:10

牧東、福格創新有價證券繼續停止買賣

公告繼續停止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950,下稱牧東公司)及福格創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712,下稱福格創新公司)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公 告 事 項:

一、牧東公司前因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112年第3季及112年度財務報告,經本中心公告自112年11月17日起停止其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迄今,今因其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爰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併案繼續停止其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二、福格創新公司:

(一)前因公告並申報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及十分之三,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或核閱報告,經本中心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及採分盤方式交易,並有下列事由,經本中心公告自113年2月15日起停止其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迄今:

1、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18款「因第12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後二年內無法達成同條第4項第5款規定」之情事。

2、財務報告顯示淨值低於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且經本中心依規定處置後已逾三年仍未改善,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21款之情事(下稱退場機制)。

(二)今該公司本次公告並申報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已不低於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但仍低於股本二分之一,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前揭分盤方式交易及退場機制之事由業已消滅,惟仍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之情事,持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暨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18款之情事,故繼續停止其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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