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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5-10 05:41

保單抵債強制執行爆量 法院成「重災區」

2024/05/10 05:30  
債權人可對債務人保單申請強制執行,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昨在立院指出,此類案件大幅增加,法院成「重災區」。(記者楊國文攝)
避免「殺雞取卵」、確保各方權益 立委促定執行原則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壽險保單是否得視為債務人的財產,而成為法院執行標的,實務界及法界曾有爭論;前年底,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債權人可針對債務人的保單聲請強制執行。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昨在立法院指出,自此裁定後這類案件大幅增加,法院受理負荷沉重,可說是「重災區」,不過各執行法院在個案裁量上均審慎行事。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莊瑞雄、吳思瑤、林楚茵、陳俊宇,及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羅智強等人認為,大量執行案件湧入,造成執行機關衝擊,保單價值低仍被執行保單解約,導致健康、傷害險被執行致保障受損等情形,形同「殺雞取卵」。
鍾佳濱等臨時提案,為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利害關係人權益,要求司法院會同金管會等機關,根據保單類型、解約金訂定排除範圍,設定一定金額以下解約金、理賠金,不得扣押及執行,即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獲無異議通過。
立法院司委會昨邀請吳三龍、行政執行署署長黃玉垣等人,就「強制執行保單解約償債未符比例原則紛爭頻傳亂象如何解」備詢及進行專題報告。
核發執行終止壽險契約八七一二件
吳三龍指出,最高法院前年十二月做成「一○八年度台抗大字第九八七號」裁定後,債權人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時,聲請查詢債務人對第三人(保險公司)的壽險契約債權者大幅增加,各執行法院依聲請人聲請向壽險公會查詢債務人投保資料者共廿三萬四千多件,各執行法院核發扣押命令者,至少有三萬四千多件,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人壽保險契約者共八七一二件。
吳三龍表示,全國廿一家保險公司中,兩家保險公司總公司設於士林地院轄區,其餘十九家在台北地院轄區,此類債權強制案已造成兩法院沉重負荷。
吳三龍說,鑑於壽險契約常附有傷害、健康等保險,各執行法院在具體個案裁量是否行使終止權執行解約債權時,均審慎行事,以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利害關係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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