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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5-06 08:47

新婚夫妻報稅 少了這個動作不能合併申報

2024/05/06 07:30  
高雄國稅局表示,去年結婚的夫妻,今年報稅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今年5月申報2023年度綜所稅,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於2023年結婚,辦理2023年綜所稅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不過,如果2023年因故未能於戶政機關辦妥結婚登記,不可列合併申報,即不能列報配偶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
高雄國稅局說明,民法婚姻制度自2008年5月23日起改採登記婚主義,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發生婚姻關係效力。因此,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於所得年度須辦妥結婚登記,才可選擇合併辦理當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
舉例而言,甲君與乙君於2022年舉行婚禮及公開宴客,但遲至2023年1月18日才向戶政機關辦妥結婚登記,依法雙方婚姻關係效力自2023年1月18日才生效;因此,2023年5月辦理2022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時,因2022年度甲君與乙君尚無婚姻關係,仍要個別申報綜所稅,2024年5月辦理2023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時,才可以選擇與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2025辦理2024年綜所稅申報,則須與配偶合併申報。
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於當年度結婚,應注意所得年度是否具婚姻關係效力,以免虛報配偶免稅額及扣除額時,遭國稅局補稅及處罰。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國稅局網站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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