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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5-01 06:08

自由日日shoot》政院︰依法遵守、執行電價審議結果

2024/05/01 05:30  
立法院院會昨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電價停止調漲案,藍白合作以席次優勢獲勝,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記者王藝菘攝)
應謹守權力分立等民主憲政原則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電價四月一日起調漲,但立法院院會昨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電價停止調漲案,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責成政院與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能源政策與配套措施」;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回應,對於立法院所做相關決議,政院表達遺憾之意,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
林子倫表示,維持台灣能源供應穩定應是不分朝野的共同盼望,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另一方面,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的影響降到最低。
林子倫指出,行政院及立法院同屬憲法規範下的憲政機關,應謹守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同時,國家能源供應及價格審議應屬行政權重要一環,對於立法院所做決議,行政院深感遺憾。
林子倫提到,過去國際經歷百年大疫及烏俄戰爭等各種波動,國際能源價格皆大幅調漲,使得台電在過去幾年來面臨龐大壓力及大幅虧損。為維持台電公司永續經營,以確保台灣在能源供應、經濟發展、民生及國家安全等各面向之穩定發展,電價調整實為不得不然的措施。
林子倫表示,經歷屆政府及國會共同討論決議,電業法第四十九條及其子法已明確規範電價審議及核定的法定機制,此次電價調整經過工商團體、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政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依法討論」及「共同決策」後,才做出相關決議,並非行政部門單一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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