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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4-28 05:47

〈財經週報-租賃公司〉租賃業者喊冤BNPL僅佔3.5%

2024/04/28 05:30  
日系BNPL品牌「AFTEE先享後付」可延遲付款的特色,在台快速成長。(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近來租賃業因先買後付(BNPL,Buy Now Pay Later)業務成為各方撻伐的對象,因鎖定年輕族群推廣,讓各黨立委砲轟,憂再現2005年「卡債風暴」。對此,租賃業者大聲喊冤,強調合法租賃公司最大宗的業務項目是提供法人的設備、車輛融資,其次是個人車輛融資,外界關注的BNPL,僅佔整體業務規模的3.5%,感嘆立委是「搞不清楚狀況」。
雖然BNPL近幾年才在台灣大舉行銷,但其實「先買後付」是一種國人早就熟知、慣用的銷售模式。
租賃業者舉例,民眾在百貨公司刷卡6000元,店員會詢問是否要零利率分期,這就是一種「先買後付」。只不過近年多家外資BNPL來台,大打BNPL廣告,打響了BNPL的名號。
事實上,融資租賃業者並非近幾年才經營BNPL業務,租賃公司的5大業務中,除了3項是對法人及中小企業提供服務,與個人消費者有關的就是「車貸」及「先買後付」,最為人熟知的就是機車行的購車分期、通訊行的手機購機分期。
租賃公司 提供銀行之外融資管道
租賃業者說,手邊無足夠現金,又無法刷卡分期買手機的客戶,若想要「慢慢還」,融資租賃公司就是銀行之外的另一種管道,如果沒有了這個管道,是否要他們轉往地下借貸?
根據金管會掌握的資料,目前國內公司登記「融資業務」的業者高達6800多家,若實收資本額2億元以上、有實體經營融資性租賃業務、連續營業達3年以上,且最近1年營收達新台幣5億元以上的業者,可以加入台北市租賃公會,但目前北市租賃公會的會員也只有38家。
租賃業者說,雖然會員僅38家,但在消費分期業務的市佔率,幾乎佔了全國業績的9成以上。不過,就融資租賃業者而言,這些跟個人消費者有關的消費分期業務,也僅是「車貸」及「先買後付」,特別是承作BNPL業務僅有個位數公司,該業務占比只有3.5%。租賃公會統計,2023年租賃業業務量約7500餘億元。
外界對BNPL的抨擊,來台6年、用戶數已破130萬戶的日商「AFTEE先享後付」,則是另一種營運模式。
總經理角元友樹直言,台灣AFTEE的業務模式與歐美國家不同,歐洲地區的BNPL業者,是鎖定已經付不出信用卡分期的持卡人,屬於已有信用瑕疵的客戶,但向店家收取高額手續費,以彌補信用風險;而台灣AFTEE希望消費者維持良好信用,分期手續費是由消費者自行承擔。「可延遲付款」的特色是促使他們使用BNPL的主因。
8成BNPL用戶 選擇一次付清
根據AFTEE統計,多數用戶使用AFTEE的理由是「不想提供信用卡資訊」,因此並非僅有無卡族才使用。根據調查,月薪6.2萬元至8.6萬用戶的使用率,反而高於月薪3.8萬以下族群,且8成用戶選擇「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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