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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4-21 05:58

擋人財路?美媒曝買房第一守則 不要找房仲

2024/04/20 21:32  
每個人買房考慮的條件不一,有人委託房仲,有人則自己找房源。(資料照)
陳麗珠/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 非營利組織「監控科技監督計畫」(Surveillance Technology Oversight Project,STOP),創辦人卡恩(Albert Fox Cahn)投書美媒指出,買房第一守則,就是不要找房仲。
卡恩在《商業內幕》撰文分享,去年夏天,告訴當時女友剛剛聘請一位房地產經紀人,幫忙洽談購買公寓相關事宜,她卻回答:「聽起來像是一個騙局」,聽了讓人很惱火。
卡恩說,女友從來沒有買過房子,不明白她的懷疑,而作為一名律師,自己只是假設知道這個系統是如何運作的,包括買方有代理人,賣方支付佣金(通常是售價的6%),該佣金由代理人和賣方分攤。
買房有房仲幫忙最大好處是,意識到自己的預算及想買什麼樣的房子,包括有哪些要求和最好具備哪些條件。有了清單就容易找到合適的房子。不過,卡恩說,委託的房仲並沒有幫忙找到神奇的房源,而是進入銷售模式,試圖解釋為什麼我應該選擇已經排除的房子。
於是,卡恩意識到不想付錢給那些自己不利的人,於是解雇了經紀人,自己開始嘗試找房。三個月後,順利買到公寓,卡恩最終成了自己的房地產經紀人。
卡恩表示,如果您正在考慮買房,可以問問自己以下三個問題:您有網路連線嗎?您至少有7年級的閱讀水平嗎?你喜歡省錢嗎?如果您對這三個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麼就非常適合成為自己的房地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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