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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0-08-01 15:08

十九、法句譬喻經——慈仁品之一

本帖最後由 曾經 於 14-06-08 13:17 編輯
在最深的红尘中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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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法句譬喻經——慈仁品之一
經文︰
『昔佛在羅閱祇,去國五百里有山,山中有一家,有百二十二人,生長山藪(ㄙㄡˇ),殺獵為業。衣皮食肉,初不田作。奉事鬼神,不識三尊。
佛以聖智,明其應度。往詣其家,坐一樹下。男子行獵,唯有婦女在。見佛光相,明照天地,山中木石,皆變金色。大小驚喜,知佛神人,皆往禮拜,供施坐席。
佛為諸母人,說殺生之罪,行慈之福。恩愛一時,會有離別,諸母人聞經歡喜,前白佛言︰山民貪害,以肉為食,欲設微供,願當納受。
佛告諸母人︰諸佛之法,不以肉食,吾已食來,不須復辦。
因告之曰︰夫人生世,所食無數,何以不作有益之食,而殘害群生,以自濟活?死墮惡道,損而無益。人食五穀,當愍眾生,蠕動之類,莫不貪生,殺彼活己,殃罪不朽。慈仁不殺,世世無患。
於是世尊,即說偈言︰為仁不殺,常能攝身;是處不死,所適無患。不殺為仁,慎言守心;是處不死,所適無患。垂拱無為,不害眾生;無所嬈惱,是應梵天。常以慈哀,淨如佛教;知足知止,是度生死。
佛說偈已,男子獵還,諸婦聽經,不復行迎。其夫驚疑,怪不如常。棄肉來歸,謂有變故,至見諸婦,皆坐佛前,叉手聽經,瞋恚聲張,欲圖毀佛。諸婦諫曰︰此是神人,勿興惡意也。即各悔過,為佛作禮。佛重為說不殺之福,殘害之罪;夫主意解,長跪白佛︰吾等生長深山,以殺獵自居,罪過累積,當行何法,得免重殃?
於是世尊,即說偈言︰履仁行慈,博愛濟眾;有十一譽︰福常隨身,臥安覺安,不見惡夢,天護仁愛,不毒不兵,水火不喪,所在得利,死昇梵天,是為十一。佛說偈已,男女大小,百二十二人,歡欣信受,皆奉持五戒。佛語瓶沙王︰給其田地,賜與穀食,仁化廣普,國界安寧。』
白話解釋︰
『從前,佛陀在王舍城時,離開國都五百里之處有一座山,山裏有一戶人家,男女大小人口有一百二十二人,他們生長在深山野林之中,以打獵殺生為業。穿的是皮,吃的是肉,最初並沒有種田,信仰是鬼神之類,從來都沒有見過佛法僧三寶。
佛陀以聖智觀察,知道他們得度的時機已經到了,因此便來到這戶人家的附近,坐在樹下,這戶人家男人打獵去了,只有婦女在家裏。她們見到佛陀的光明瑞相,照耀天地,連山中石木都變成金黃色,家人大小一一非常驚喜,知道佛是神人,都來禮拜,並且準備飯食供養佛陀。
佛陀就為這些婦女講說︰殺生的罪過,救護生命的福報,夫妻恩愛是一時的,必有離別的一天。這些婦女聽了這番的道理,十分歡喜,便走到佛前向佛陀說︰我們這些山民貪心殺生,以肉為食,但是我們很誠懇想要供養佛陀,希望您能接受!
佛陀向婦女說︰如來一代的聖教,都是不可肉食的,我是吃飽才來,不必再為我準備飲食了!
因此,佛陀又向她們說︰人生在世,能吃的東西太多了,又何苦不找些有利益身體的食物來吃呢?而殘殺群生來維持自己的生命,死了會墮惡道,這是有損無益啊!
人吃五穀麥、豆、稻、芝麻、稷就要憐念那些畜生含靈蠢動之類,牠們也愛惜自己的生命啊!你殺牠們來養活自己,這種的災禍是不會消失去的。如果慈悲不殺生,才能生生世世無災無患啊!
因此,佛陀便說了一首偈︰為仁之人不殺生,時常能保持清淨身,到處不受橫死,所到之處無災殃!不殺生是慈悲者,口不妄語心不貪,到處皆不遭遇橫死,所到之處無災殃!仁者垂手治天下,不害眾生大吉祥,隨處都沒有憂惱,死後必生大梵天。常以慈心哀愍眾生,清淨如同佛教人,知足常樂知進退,此是了脫生死之法船!
佛陀說完偈之後,村裏的男人打獵回來,婦女們在聽佛法,就沒有去迎接她們的丈夫,她們的丈夫很驚疑,奇怪妻子跟以往不同,為何沒來迎接,以為出了變故,就將打獵帶回來的野獸丟下,趕回到家中,他們看到自己的太太都坐在佛前,合掌聽經,當下瞋心大發,想要毆打佛陀。
這些婦人向自己丈夫勸言︰這是一位神人,你們不可生惡心亂來啊!這些男子才一一悔過,向佛頂禮,佛陀又重說不殺生的好處,殘害生命的罪報。她們的丈夫當下心開意解長跪向佛說︰我們都是住在深山的人,以打獵殺生為生活,罪業已經累積如山了,要用什麼辦法,才能免除我們的惡報呢?
因此佛陀又為他們說了偈頌︰做好事行慈悲,行博愛廣濟貧,總共有十一種好,福報常隨你身,睡得安醒也安,夜間不做惡夢,上天保護好人,不遇毒害與兵災,水火災殃也不沾,一切處所皆吉利,死後得生大梵天,這是十一條大吉利。
佛陀說完偈頌,村裏男女大小一百二十二人,歡喜信受,都奉行持五戒。
佛陀向瓶沙王說︰你提供土地與糧食種子,讓他們改行做農夫吧!這樣仁政廣施於人民,國家才會興盛安寧!』
◎◎
大智度論云︰『諸餘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戒殺八種意義︰
一、殺生害命,罪業深重,不能入佛門解脫之道。
二、殺生害命,違背大慈悲心。
三、眾生皆為過去生中之父母、眷屬。
四、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五、短命多病苦。
六、得絕嗣果報。
七、得不如意眷屬。
八、因果循環不息。
梵網經云︰『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
梵網經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是殺我父母。』
《讀後感想》
童年時,未曾聽聞佛法,不知殺生是那麼大的罪業。
我抓過魚、泥鰍、鱔魚、青蛙,撿過蜆、河蚌、田螺…,
我殺生的生命數量也不少,民國四、五十年代,大多數家庭都貧困,父母總想給子女加加菜。
鄉村夏日晚上,田裡到處都是小青蛙,父母偶爾會去捕捉裝水桶裏。
母親白天忙,我是家中長女,她會要我宰殺那些小青蛙,洗淨後,母親會用油炸方式烹煮,又酥又香,幾個小孩都愛吃。
現在想起,真是罪業。不過,還好是我宰殺,不然,善良的母親又要背不少罪業。
我的修行老師曾說︰「若犯了戒下了地獄,那種痛苦不是人能忍受的,也不會有子女願替你承受,因為他(她)們也受不了,何況,個人的業個人擔。」
當時,我心裡想︰「如果是母親,我會看她受苦嗎?我願替代她,每受一次苦我唸一聲佛號來讓我能撐下去…。」
想太多了,其實,我佛慈悲、地藏王菩薩中元節都會到地獄度化他(她)們往西方極樂世界的。
只是,為什麼無法讓地獄中的每個人都得度?是否也要看因緣是否已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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