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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old 發達公司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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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實力養成
發佈於 2010-07-30 14:55
權證履約程序
證履約的程序:
權證持有人應確認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戶上載有該買入之認購權證始可行使履約權利。以目前市場上皆為美式認購權證的情況來講,持有人可以在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提出履約請求,詳細說明如下:
持證券存摺、集保印鑑並填妥「認購權證行使權利申請委託書」。
必須在每個營業日下午兩點前提出申請,方能以當日收盤價結算。
*持有人須於履約日當日預付:
(認購權證履約價格 × 可認購標的股票數量)之款項。
*結算價格:以履約日當天,標的證券收盤價為準。
履約時所須支付的交易成本:
由於發行人可以選擇履約方式,故須分兩種情況來說明:
若發行券商選擇以證券給付,則權證持有人應負擔:
*手續費 = 0.1425% × ( 履約價×可認購標的股票數量)
*交易稅 = 0
若發行券商選擇以現金結算,則權證持有人應負擔:
*手續費 = 0.1425% × (履約價×可認購標的股票數量)
*交易稅 = 0.3% × (結算價格×可認購標的股票數量)
履約後,權證持有人所會收到的款券:
若發行券商選擇以證券給付: 履約日後的第二營業日,在扣除第(v)項之(a)的交易成本後,權證持有人將收到所認購的標的股票。
若發行券商選擇以現金結算: 委任證券商應於履約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退回權證持有人預繳款項;另外,持有人在履約日後第二個營業日,可收到:現金結算金額 = (結算價格-履約價)×可認購標的股票數量,另再扣除第 5.項之(b)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