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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7-28 20:55
農村再生條例 不可能有所謂「圈地」
農村再生條例 不可能有所謂「圈地」
2010/07/28 鉅亨網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兩岸網台北7月28日報導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表示,農村再生條例是中華民國農業發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這項條例也可以說是農村更新條例,希望能藉此打造富麗的農漁村,讓全台4千個農漁村、共60萬戶都可受益。
馬英九也特別說明,農村再生條例是給鄉親足夠的資源,讓他們自行規劃設計並提出計畫,「不可能有財團,因為是農村自己來的」,也不可能有所謂「圈地」,因為根本沒有土地徵收的問題。
國民黨中常會今日邀農委會水保局長黃明耀報告「農村再生推動策略」,馬英九聽取報告後表示,農村再生條例的重點包括: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軟硬兼施和專款專用。
馬英九說,農村再生條例採基金方式,而非一般公務預算,沒有年度消化預算的壓力,預定10年編足1500億元照顧農村,這筆錢不是一次花完,也絕不會有所謂「綁樁」的疑慮,因為地方政府與農委會都會參與審查工作,讓基金專款專用,真正嘉惠農村。
對於農村更新,馬英九表示,社區環境改造不一定是「加」的哲學,也可能是「減」的哲學,例如台南縣白河鎮林子內社區有棟房子常造成淹水,經過努力溝通協調,最後屋主終於同意拆除;又例如苗栗縣頭屋鄉象山社區,由廟宇出資購屋,只為了拆除減量以美化景觀,這都顯示減少不必要的建物,有時反而對社區更好。
馬英九強調,有人認為農村凋蔽主因在於產業不振,政府應幫助農村產業,但農村產業已有「農業發展條例」及其他法令的規範及協助,農村再生條例並非針對產業方面,而是專門針對環境方面,對於相關的誤解,希望農委會能積極說明澄清。(記者:劉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