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3-12-31 20:29

他發票中了1000元 因為這個動作獎金飛了

2023/12/31 17:11  
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將電子發票證明聯掃描或手動輸入「統一發票兌獎APP」,仍應留存正本,以免喪失領獎權益。(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將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掃描或手動輸入「發票存摺」,以方便查閱消費資訊,並於開獎後自動比對是否中獎;不過,輸入「發票存摺」並非將電子發票證明聯變成雲端發票,仍應妥善留存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以免喪失領獎權益。
中區國稅局說明,電子發票指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的統一發票,包含了消費時印出紙本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及不印出紙本的「雲端發票」。近日有民眾將手邊的「電子發票證明聯」掃描輸入兌獎APP「發票存摺」後,就將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丟棄,待接獲通知中獎1000元,卻因無法提供發票「正本」,而無法兌領獎金。
台北國稅局也表示,紙本發票(如電子發票證明聯、傳統發票)掃描或手動存入APP,好處是可以自動對獎,但中獎後還是需要發票「正本」才能領獎,獎金1000元以下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可至統一發票兌獎APP掃描發票正本「快速領獎」;傳統發票及獎金超過1000元的電子發票證明聯,須持發票正本至實體據點領獎。
中區國稅局提醒,為確保領獎資格唯一性,中獎雲端發票如已於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KIOSK)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應妥善留存證明聯正本才可以領獎;若該張證明聯遺失或毀損,不論是原開立該張雲端發票的營業人,或供列印該張電子發票證明聯的便利商店,皆無法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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