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鉐11日起停止買賣 六個月後恐終止櫃檯買賣- 2023.10.05
- 18:40
- 工商時報 鄭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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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表示,印鉐(8080)因有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18款「因第12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後二年內無法達成同條第4項第5款規定者」之情事(即俗稱之借殼條款),爰依規公告自11日起,印鉐公司上櫃之有價證券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印鉐公司於停止買賣六個月內,若能符合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2項第4款有關獲利能力及會計師出具內控制度專審報告等相關規定,得檢具承銷商評估報告,申請恢復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
反之,若未能符合前開規定,其上櫃之有價證券於屆滿六個月後,櫃買中心得終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