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壇
登錄
/
註冊
分享
發帖
請輸入關鍵字
遊客
Lv.0
0
認同
0
銅幣
首頁
論壇
許願
錢包
薪資
任務
排行榜
簽到
New
勳章
遊戲
New
股票
考試
New
社區
›
財經刊物
›
國內財經:學者憂TDR定位不明恐有損害人權之虞,金管會提出三點說明
股海煉金
期天大勝
實力養成
您真內行
投顧明牌
財經刊物
價值投資
房產
權證
選擇權
基金
盤後分析
品味生活
健康快樂
勵志成長
幽默搞笑
哈拉閒聊
健康養身
全員公投
發達公告
啊呱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
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3-05-17 18:48
國內財經:學者憂TDR定位不明恐有損害人權之虞,金管會提出三點說明
國內財經:學者憂TDR定位不明恐有損害人權之虞,金管會提出三點說明
2023/05/17 13:05 財訊快報/記者劉居全報導
針對近期媒體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召開公聽會,部分與會學者認為TDR未於證券交易法(證交法)或依該法核定為有價證券之函令中明確列舉,未符法律明確性及罪刑法定主義,而有損害人權之虞,金管會說明如下:
一、按TDR係表彰外國有價證券之憑證,核屬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76年9月12日(76)臺財證(二)字第00900號公告(900號公告)核定應受我國證券管理法令規範之有價證券,屬證交法第6條第1項所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範疇,應受我國證券管理法令規範,且證交法相關條文就各類證券不法行為之構成要件及刑事責任已有明確規定,亦為司法實務肯認符合罪刑法定主義及刑罰明確性原則,爰依法訴追不法行為者之刑事責任,以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及保障投資人權益,尚無違反人權之虞。
二、該次公聽會亦多位學者認為,我國證交法第6條有價證券之規範架構係與美國與德國立法體例相同,符合法律明確性及罪刑法定主義,並無損害人權或擴張解釋之虞:
(一)判斷是否為有價證券時,應考慮實質(經濟特性)而非形式或名稱,TDR實質權利義務等同於外國股票,係屬900號公告核定為有價證券之範疇;同時,TDR係依證交法募集發行並於證交所(櫃買中心)掛牌交易,投資人應可預見意圖影響TDR價格之炒作與操縱等不法行為之可罰性,與近期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所闡釋之刑罰明確性及授權明確性之判斷標準相符。
(二)學者並指出美國及德國為因應金融市場快速變化,亦未於證交法中明確列舉存託憑證,均採「有限列舉,概括授權」方式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如德國規範存託憑證係屬證交法第2條所稱「代表股票的憑證」,美國1933年即於證交法第2條定義有價證券,並於1946年Howey Test確立判斷特性,目前仍為判斷後續各類新興金融商品是否為有價證券之基礎,故金管會依76年發布之900號公告認定TDR為證交法第6條規範之有價證券,與國際法規架構類同,未有擴張解釋情形。
三、有鑑不法炒作、操縱有價證券之交易行為,影響大多數投資人權益甚鉅,金管會已建立完整法規及市場監視制度,爰依法訴追不法行為者之刑事責任,方可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及保障投資人權益,落實證交法保障投資之立法意旨,尚無違反人權之虞。
452 次閱讀 ⋅ 3 條評論 ⋅
舉報
認同 (
0
)
打賞 (
0
)
轉發 (0)
收藏 (0)
評論 請先
登錄
或
註冊
所有
本月
本周
昨天
今天
最新
點讚
感謝文
討論文
全部評論(3)
查看更多
熱門資訊
AI 晶片載板需求大暴衝!法人看好四大台廠營運動能旺
《化工股》國精化 Q2獲利季增4.8倍
工具機財報周 有望報佳音
《通網股》統新 股價登波段高點
《電週邊》PC族群7月報喜 技嘉績增近6成
《台北股市》市值回補 13檔單周暴增千億
《台北股市》MSCI開獎倒數!不只南亞科 還有「3檔大黑馬」搶門票
美股創新高AI股卻回檔?高利率壓頂殺估值真相:剖析科技資金輪動、美中小型股獲利轉機與亞洲半導體基建優勢 ft.富蘭克林 羅尤美
《化工股》長興 Q2獲利年增逾1倍
大立光除息秀市場期待 每股配現金41.5元
啊呱
的粉絲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