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3-05-07 08:11

最新騙術將非法詐騙合法化--2

最新騙術將非法詐騙合法化--2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詐騙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
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之後,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
以此為例,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 “自認” 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
當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以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