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錦 發達集團營運長
-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0-05-18 16:45
我不是神(我的故事之廿八)
那年長官交待一個不吃力卻討好的工作.....
負責幫所有的單位的大官們辦體檢!
-----
本來這項工作很簡單
只要發個文給各單位
請單位首長選定時間函覆即可!
但面對那麼多有權人士
長官深怕服務不周影响至巨
看中我的協調能力還不錯....
還特別告訴我千萬不能有閃失.....
------
某天突接一通電話....
「本單位是XX工厰
厰長XXX明明檢查日期是3月7日
為什麼檢查手冊上是3月17日.....」
立即翻了手上的資料
明明就是3月17日....
「跟您報告一下!我看的資料是3月17日!」
「真的嗎?」電話那一頭顯然不太爽....
「厰長說如果不是妳搞錯而是打字小姐打錯的話!
一定要記她的過!」......
-----
記過!太誇張了吧!
公務員記功就不簡單了!還記過?
況且那麼一點小事.....
記了一個過!可能一輩子完了!升不了官?
-----
放下電話.....心真的很亂!
雖然自己有自信
但至少要先肯定自己有沒有弄錯.....
寫了調卷單調了案卷
的確沒錯!是3月17日
(以前是用打字機打的,又有官印不容造假)
-----
經打聽那位打字小姐的職位是辦事員
本來薪水就不高....
若記了過年終獎金不就泡湯了.....
-----
立即拿著卷宗找工厰的主管單位的大老板....
說明原委.....
一方面請幫忙通知該厰將「懲處處分」暫緩.....
一方面情商原本在3月7日檢查的長官
把日子讓出來.....
以免有人被記過.....
-------
幸好在下的面子大
到處拜託、協調、終於定調.....
並以最速件書面通知
該廠長可以於3月7日參加體檢.....
------
那天該厰的人事主任及總務主任突然來訪....
其實說穿了是來興師問罪的
「明明報上來的公文是3月7日
妳憑什麼說是3月17日?」人事主任說
「真的是3月17日!」
「我們不信!我們小姐說她發誓沒有打錯!」
顯然總務主任蠻疼那位部屬的,也加入批判!
-------
那時的我真的火大了!
再寫了一次調卷單請人去調原案....
帶著他們兩位.....
大大方方進了主管該厰的單位主管面前
把卷宗放在他桌子
「你的下屬單位不相信我!請你搞定!」
扭頭就走.....
------
事後
一大堆相關人等....
除了那位沒被記過的辦事員小姐
每一位都來道歉、打哈哈.....
「.....他們認為天下沒有那麼好的人?」
「.....他們以為妳如果沒錯!怎會那麼積極?」
「.....總務主任愛護他的部屬!小姐尋死尋活總要查清楚?」
「.....厰長交待人事主任一定要查辦?實在沒辦法?」
「.....他們心想妳是女生嗎?應該......」
------
講到重點了!
因為我是女生!所以好欺侮.....
因為我是女生!應該職位不高.....
------
各位一定很好奇!
為什麼那麼多人會來道歉?
------
因為在下那時候的職等己經不比那個厰長低!
人事主任、總務主任.....
很怕在下用「羞辱長官」來辦他倆!
------
當然!最後以喜劇收場!
誰都沒記過!
------
但至今談起此事
雖沒後悔.....
但還是有氣(對不起!我不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