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23-03-06 11:38

農保給付、津貼 2月10日後大幅增加

【時報-台北電】為提升農民農保及農民職災保險保障,行政院於近日核定,調高農保月投保金額、提高生育給付及喪葬津貼修正條文,從2月10日生效,2月10日以後死亡被保險人,農保喪葬津貼因此加倍,由15萬3000元增加為30萬6000元;農保生育給付標準由2個月修正為3個月,被保險人或其配偶2月10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生育給付金額由2萬400元提高為6萬1200元。 農委會表示,為配合保險人資訊系統調整及相關子法訂定,本次農保條例修正將分3階段施行。第一階段攸關農民給付權益修正條文,經行政院核定自2023年2月10日施行。換句話說,112年2月10日起,農保月投保金額調高一倍為2萬400元,2月10日以後死亡被保險人,農保喪葬津貼因此加倍,由15萬3000元增加為30萬6000元;農保生育給付標準由2個月修正為3個月,被保險人或其配偶2月10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生育給付金額由2萬400元提高為6萬1200元。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農民職災保險月投保金額也同時調高為2萬400元,農民職災保險的傷病給付及喪葬津貼亦將連動調高,農民2月10日以後發生職災事故,農民職災保險的傷病給付增加一倍為每日476元;農民職災保險喪葬津貼,也由30萬6000元加倍為61萬2000元。 農委會提及,農民因月投保金額提高後,所增加的農保保險費將由政府負擔,農民農保保險費維持每月78元;所增加的農民職災保險保費,也由中央政府負擔3年,農民職災保險費維持每月15元。 農委會日前也修正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給付標準並指出,此次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就月投保金額調整,為提高生育給付及喪葬津貼,基於現行身心障礙給付尚稱適足,復考量整體保費負擔及財務衡平性,身心障礙給付金額予以維持不變。(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林良齊/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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