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23 09:47

自營商漲跌停板買賣 喊卡

【經濟日報╱記者蕭志忠/台北報導】 2010.04.23 04:03 am
證券自營商從5月3日起,將不得再以漲跌停板價位申報買進、賣出。證交所昨(22)日已發函各證券商,「放寬證券自營商得以漲跌停板申報買進賣出有價證券」的暫行措施,5月3日屆滿後不再延續。
證券商公會本周理監事會議才通過,將建議主管機關放寬自營商可用漲跌停板申報買進賣出的期限,在5月3日屆滿後,繼續放寬或取消原訂不可漲跌停板申報的限制。不過,證交所昨日函文給券商,不再延續。換言之,從5月3日起,自營商不得再以漲跌停板價位申報買賣。
券商公會是在前年第四季發生全球金融海嘯、台股大幅下跌影響股市投資信心後,以放寬自營商盤中得以漲跌停板價位申報買賣,會具有「護盤效益」為由,建議主管機關放寬自營商漲跌停板價不得申報買賣的限制。
主管機關因而在去年5月3日以上述暫行措施的方式,先以半年時間試辦自營商得以漲跌停板價位申報買賣;並在同年11月4日再延長半年,而到今年5月3日到期。
【2010/04/23 經濟日報】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