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壇
登錄
/
註冊
分享
發帖
請輸入關鍵字
遊客
Lv.0
0
認同
0
銅幣
首頁
論壇
許願
錢包
薪資
任務
排行榜
簽到
New
勳章
遊戲
New
股票
考試
New
社區
›
健康養身
›
申報綜所稅 7大錯誤必罰
股海煉金
期天大勝
實力養成
您真內行
投顧明牌
財經刊物
價值投資
房產
權證
選擇權
基金
盤後分析
品味生活
健康快樂
勵志成長
幽默搞笑
哈拉閒聊
健康養身
全員公投
發達公告
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
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0-04-17 14:58
申報綜所稅 7大錯誤必罰
更新日期:2010/04/17 02:18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為避免民眾因為錯誤申報,不小心變成逃漏稅或者短報,而有補稅或遭罰鍰困擾,南區國稅局長邱正茂昨日整理常見7大錯誤申報案例,提醒納稅人,在5月申報綜所稅時,不要再犯錯,以免遭罰。
邱正茂說,在扶養親屬部份,最常見有7種情況,包括:(1)誤報超過20歲無工作、未在學、服役中或在大陸就學子女之免稅額,例如誤報21歲於補習中無正式學籍的子女,,由於稅法上無法證明,20歲以上無工作者,就無謀生能力,因此,若非就讀中子女,20歲以上不可再申報扶養。
(2)誤報所得年度前已死亡親屬之免稅額。
(3)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誤報為夫妻,例如99年2月才結婚,98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列報配偶免稅額。邱正茂說,此為真實案例,雖然合併申報通常較為不利,但因不符稅法,遭罰以補稅金額0.2倍。
(4)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例如叔、伯、舅等免稅額,誤以為可比照直系尊親屬適用增加50%。
(5)重複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例如子女同時列報扶養父母,此種案例最為常見,國稅局會要求子女間自行協調申報扶養者,否則就以最先申報者為主。
(6)未實際扶養之其他親屬或家屬,例如姪、甥,或其他親屬或家屬之父或母有所得或財產,不符合民法第1115條負扶養義務順序規定者,卻誤報該其他親屬或家屬之免稅額。此種狀況最為常見,尤其出現在高所得身上,會申報許多非直系血親,申報扶養親屬數多者,最容易遭國稅局發現,並遭剔除補稅。
(7)誤報受扶養親屬、兄弟姊妹、其他親屬或家屬其父或母為免稅所得者之免稅額。例如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等免稅所得者之子女。
至於其他常見問題,邱正茂說,若分居的夫妻,務必要在「□夫妻分居者」勾選,否則容易被誤解是夫妻刻意漏稅而分開申報者;另外,教育學費扣除額中,只限子女可以適用,1人可扣除2.5萬元,若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的兄弟姐妹,則不在此內。
邱正茂強調,須申報執業或者其他所得身分者,如職業律師、補習班負責人等,千萬不要抱著逃漏稅的想法,故意不填寫此部份,因為若未填寫就變成逃漏稅,會有罰則,但若少填寫,則可視為短報,只需補稅,可以不罰。
540 次閱讀 ⋅ 3 條評論 ⋅
舉報
認同 (
0
)
打賞 (
0
)
轉發 (0)
收藏 (0)
評論 請先
登錄
或
註冊
所有
本月
本周
昨天
今天
最新
點讚
感謝文
討論文
全部評論(3)
查看更多
熱門資訊
偏愛吃「這類食物」低密度膽固醇升高 醫示警心血管風險增!|十點不一樣20260915
勸告大家:常吃魚身體好,但有三種魚堅決不能吃,細菌太多
童年時期身體吸收的鉛 隨著年齡成長增加失智症風險
整天只喝茶不碰白開水恐傷腎? 醫揭關鍵:最怕1種極端喝法
走路會喘、下肢水腫 心腎衰竭警訊別輕忽
陳建州突心肌梗塞送醫裝支架 醫揭「90分鐘黃金搶救期」
脾氣突然變暴躁、罵髒話 恐是「失智激動症狀」 8是非題助家屬自評
魚油怎麼吃最健康?鯖魚Omega-3多 但營養最全面的是牠
想降低罹失智症風險 這些不需做血液檢測
陳建州急性心梗 血管塞90% 這位專家卻說…太棒了
台客
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