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三方法處理台灣大超頻 學者:有問題
工商時報 林淑惠 2023.01.17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17日表示,依據市場所傳出的訊息,目前NCC要求台灣大哥大限期完成超額頻寬之三種處理方式為(1)自主無償繳回、(2)轉讓、(3)與他電信事業交換。周韻采認為,不管那一種處理模式都有問題。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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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於17日公布18日委員會議開會議程,確定18日將討論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電信兩宗國內最重大的兩起合併案,據了解,數位部與NCC針對合併後頻譜超標處理方式,已有共識,引發市場激烈討論。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17日表示,依據市場所傳出的訊息,目前NCC要求台灣大哥大限期完成超額頻寬之三種處理方式為(1)自主無償繳回、(2)轉讓、(3)與他電信事業交換。周韻采認為,不管那一種處理模式都有問題。
周韻采表示,自主無償繳回,違反所有行政法之見解,之前不論是在聽證會鑑定意見,或諸多學者均表示,電信業者所擁有之頻寬,都是依NCC規定拍賣,支付價金所取得,具對價關係,在執照有效期間內有頻率使用權利。NCC 得否因為併購而收回有對價關係的頻寬,本有疑問?但至少不能無償收回。
另外,周韻采強調,第二種跟第三種方式也會有問題,目前有關頻譜超標三分之一上限若沒有解除,能接受頻譜轉讓或交換的業者只有一家,也就是中華電信,這也是另類圖利。如果說保留給台灣大是圖利,那麼轉讓後,也只有一家特定業者可以拿到,也是一種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