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09 08:22

方案後續/22K方案 延長1年

2010-04-09 工商時報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教育部「大專畢業生企業實習方案」將在今年5月到期,教育部長吳清基在立院透露,已規劃延長該方案到明年3月,薪資補助期限仍為1年,但補助金額將從每月2.2萬減少為1萬,而且會與企業協調,希望實習生薪資高於目前的2.2萬元。至於國民黨立院黨團主張應以契約強制要求企業保障實習生薪資不低於2.2萬,教育部則表示,要與經建會、勞委會研究之後再說。
多位立委在質詢時關切,教育部推出的大專畢業生到企業實習方案,因政府月補助僅2.2萬元,部分企業並未相對提撥,導致大專畢業生起薪僅2.2萬,引發外界批評,政府故意壓低起薪。
吳清基在答覆國民黨立委郭素春時說明,到4月6日為止,參加這項方案的大專畢業生共有4萬0,613人次,而目前仍在職的還有2萬9,265人,實習生離職的人數為1萬1440人,其中2,517人、約22%找到了理想的工作,另外也約有50%,大概5,002人是有新的職務。
他表示,超過8成的企業願意留用這些大專畢業實習生,更有超過6成的企業願意加薪留用,而且目前更已確定有33%的企業將留用這批實習生,顯示政策的確已經發揮了預期效果。
吳清基指出,去年此時,許多企業已開始放無薪假,不可能找新人,政府才推出畢業生實習方案,讓企業願意提供工作機會,幫助年輕人。
但他也坦承若薪水僅2.2萬,以台北市生活水準「薪資太少」,由於目前景氣已比去好,他希望企業能用回饋的心,提高更高的待遇,讓年輕人看見希望,因為2.2萬絕非「公定價格」,景氣回升後就應更高。
吳清基回答立委蔣乃辛質詢表示,教育部規劃延長實習方案,對大專畢業生的補助,每個月僅1萬元,實習期滿,企業仍可以選擇不留用。教育部亦將與企業協商,希望實習生的薪資至少不低於2.2萬。
國民黨立院黨團亦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延長畢業生實習方案到明年,並在契約中註明,畢業生實值薪資所得不得低於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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