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貓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03 23:47

瓦斯公司收費違規 最高可罰150萬元

中央社╱台北3日電】 2010.04.03 11:30 am
瓦斯公司各項收費項目及金額不一,為完備天然氣產業,經濟部能源局研擬「天然氣事業法」草案,在計費準則規範業者裝置用戶管線收費,如違反,最高可處新台幣150萬元罰鍰。
能源局官員表示,目前規範天然氣產業的相關法規不完備,為健全公用天然氣事業的管理及維護消費者權益,已研擬「天然氣事業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法案立法通過後,授權訂定「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進一步明確規範瓦斯公司裝置用戶管線收費。
官員補充,未來瓦斯公司要提出一份收費項目和計價方式的申請,其中收費項目及如何計算費用要清楚,並經能源局核准通過。
官員指出,未來瓦斯公司若違反計費準則規範,將處30萬元以上 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不改善者按次連續罰至改善為止。如果情節重大者,並廢止公用天然氣事業設立許可及供氣營業執照。
日前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建議,瓦斯公司天然氣管線裝置費用應規定以每公尺訂定價格。
官員指出,主管機關不會規範瓦斯公司在項目上收多少錢,或訂收費上限,用戶瓦斯管線設備將依用戶種類、建物位置、管線路徑、長度、規格、材質而有不同,依據實際施工與所耗材料計收費用較合理。
至於有些業者收取「申請」費用,官員說,有些建物透過電腦查閱可得知管線安裝,有些舊公寓須實地勘察才能知道管線如何安裝,所以有些業者會收取申請費用,有些不必。能源局不會限制業者不能收申請費用,但要看如何計價。
【2010/04/0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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