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菜菜子 發達集團處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02 06:41
兩岸投資保障協議 有譜
兩岸投資保障協議 有譜
2010-04-02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劉馥瑜/桃園報導】
除了早收清單中的貨品貿易項目有較為具體進展之外,昨天雙方同時達成在ECFA簽署後商談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及五次江陳會簽署智財權保護的共識。
貿易局長黃志鵬昨日表示,投資保障協議已經不是ECFA附件,因此會等到ECFA簽署後,才會立刻啟動協商,這是雙方的共識。
經貿官員說,由於台商去大陸經商的時間早,在長期發展下,台商對投資保障協議的需求很大,我方早就準備好與對岸協商投資保障協議,先前陸方都以陸資沒有需求性而婉拒,不過只要陸資來台投資愈頻繁,他們的需求也會與日俱增。
但是投資保障協議是國際間國與國簽署的協議,是否能夠因為ECFA延伸出具有兩岸特色的投保協議,官員也正在傷腦筋。
此外,智財權保護部分,黃志鵬說,由於ECFA是兩個經濟體非常重要的協議,在國際的FTA內容中,大部分都把智財權保護納入條文,所以雙方也比照辦理,但我們依舊把第五次江陳會作為簽署智財權的目標時間,目前雙方主管部門都在積極溝通準備。
而為了因應早期收獲清單上路,黃志鵬說,雙方會制定臨時原產地證明、服務者提供定義與臨時貿易救濟,其中,有了臨時貿易救濟,若有受害產業就可運用貿易救濟措施提出反傾銷稅、平衡稅或者對進口數量限制等措施,以降低進口品對國產業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