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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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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25 08:18
3類外籍船 兩岸暫放行
2010-03-25 工商時報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政司長尹承篷指出,由於現階段兩岸本籍船(國輪)運力不足,船隻改登記為國輪需要時間,兩岸經過協商,雙方口頭同意暫時開放運送大宗貨的化學品船、油船與散雜貨船可經第三地運送兩岸貨載,兩岸航商與企業自有船隊應加速歸籍為國輪。
至於貨櫃定期航線部分,大陸不願意開放外輪運送轉口貨,但承諾增加核准航班,以利發展轉運業務。
尹承篷指出,北京方面認為開放外籍船參與兩岸運務不符合兩岸海運協議精神,我方認為轉口貨不屬於兩岸貨,希望釐清轉口貨的屬性但是對岸不願意談,僅表示願意考慮就兩岸資本的權宜籍船承運兩岸中轉貨問題,展開相關研究工作,也沒有立刻鬆口同意讓兩岸航商擁有的權宜籍船可運送轉口貨。
在兩岸貨櫃定期航線部分,對岸同意適度增加運力,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核准航班,透過航班加密,形成高效率的快捷運輸走廊,讓外籍船公司願意利用這些船發展兩岸港口轉運業務,不過並沒有針對特定航線指名要增加多少運力,也沒有協議雙方船舶採取一比一批准方式,主要是因為我方國輪有限,一比一的做法不見得對我方有利。
尹承篷指出,我方交通部已經在推動獎勵權宜籍船歸籍為國輪,但是航商需要解決船員雇用等相關問題,不是1、2年內就可以大量回籍,部分大宗貨我方即使是權宜籍船也有不足,因此才會要求對岸先讓外籍商船可以經第三地運送兩岸大宗貨,但是航商與擁有自有船的企業必須了解兩岸貨載遲早會全面限定由兩岸本籍船運送的限制。
台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台航會)與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海航會)是本月20日在福建武夷山市協商前述議題,我方代表為台航會董事長盧峰海、副董事長尹承蓬等,陸方代表為海航會理事長胡漢湘、副理事長宋德星(中國水運司司長)等。
這次會議大陸方面主張加強兩岸間海運市場、安全、服務監管,雙方同意處罰未經批准從事兩岸間海上運輸、不按規定繞航、以不合理運價提供服務等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尹承篷提醒航商注意以免受罰。
另雙方就編製兩岸直航船舶共同技術標準儘速開展研究工作,在下次海運「小兩會」會晤前,提出明確工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