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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2-09-20 08:17

中華電信罕見提NCC建言!批台灣大哥大超頻應繳回 併台灣之星「形成限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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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絡懸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2022年9月19日 週一 下午6:02



中華電信19日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遞交「台灣大哥大擬合併台灣之星案」聽證會意見書,首度罕見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對該合併案1GHz以下低頻段超標問題提出意見,並為台灣整體低頻段珍稀頻率資源的活化運用提出建言。

中華電信。圖/記者楊絡懸攝
中華電信多次強調,「頻譜超標就該繳回」並重新拍賣釋出,尤其1GHz以下低頻段具有傳輸特性優勢,NCC為避免此關鍵頻率資源集中於少數業者,自2013年4G首波競標起,即明定低頻段頻寬三分之一上限,電信業者在過去10年恪遵此規範來取得頻率資源,並作為其長期投資網路建置與演進規劃的基礎條件。
因此,相關的整併、合作都應在既有的規範下為之,才能維持最起碼的公平與信賴保護。
中華電信指出,未來若業者家數有變化,目前三分之一的頻寬上限,可於下次釋照時討論調整,所有業者站在新的起跑線,透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競標程序展開新的頻率競爭。
然而,對於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兩家業者1GHz以下頻段合計頻寬超過法定三分之一上限(50MHz)達10MHz(超標20%),中華電信認為,此超標的質與量將會對市場形成限制競爭的巨大不利益,「在面對業者整併、家數減少的關鍵變局時刻,唯有維護業者相互間的公平競爭基礎,方能提供一個有利我國整體數位市場正向發展的環境。」
中華電信呼籲,主管機關對於合併案的低頻段關鍵頻率資源失衡預作管控,以免後續市場競爭失衡,要求合併案存續公司繳回1GHz以下頻段超標的10MHz,並配合頻寬上限規定的調整辦理下次釋照,單獨釋出、或連同相鄰頻段一併整體規劃釋出,促進頻率有效運用。
另一方面,鑒於台灣1GHz以下低頻段可用頻寬明顯低於國際的不利現況,中華電信也建議,可將此次合併案低頻段超標繳回的頻率,與相鄰的800MHz頻段整合規劃,提高800MHz頻段可規劃的頻率空間,活化800MHz頻段珍稀資源的運用,初步估計可因繳回的10MHz而促成可能達60MHz的頻寬釋出,拉近台灣與國際低頻段頻寬的差距。
中華電信強調,低頻段是行動通信珍稀的關鍵基礎資源,懇請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與NCC,嚴肅正視合併案低頻段頻寬違規超標處理對於政府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基礎與信賴保護的重要性,將合併業者因超標而依法繳回的低頻段頻率與800MHz頻段整合釋出,導入PPDR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服務,增進頻率有效使用、社會公共利益及關鍵基礎設施的數位韌性,提升國家的安全守護能量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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