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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貓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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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23 20:42
99年使用牌照稅4/1開徵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即時報導】 2010.03.23 08:37 pm
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99年使用牌照稅,於99年4月1日開徵,徵期至4月30日止。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持有使用牌照稅稅單的納稅人按時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現行繳稅管道有代收稅款公庫繳納、長期約定轉帳納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稅、自動櫃員機繳稅、便利商店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及信用卡繳稅等七種。除以信用卡繳稅需按發卡行庫收費標準,由納稅人負擔繳納手續費外,其餘繳款方式均免負擔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