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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2-08-24 20:05

中福、幸福違反重訊規定 各遭證交所處10萬、3萬元違約金



中福、幸福違反重訊規定 各遭證交所處10萬、3萬元違約金




李瑞瑾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2022年8月24日 週三 下午7:09



臺灣證券交易所今(24)日指出,中福公司(1435)分別在去(2021)年5月、今(2022)年8月16、17日3度違反證交所重大訊息處理程序規定,處10萬元違約金;幸福水泥(1108)也因延遲輸入重訊違反規定,處3萬元違約金。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處分中福。圖/李瑞瑾攝
證交所指出,中福在去(2021)年5月11日經董事會通過採詢價圈購方式發行普通股,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1款情事,但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此外,中福在今年8月16日23時59分公告獨立董事林俊廷於111年8月17日召集的股東臨時會不召開的重大訊息,與股東臨時會確有召開的事實顯有不符,核有前述處理程序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情事。
另外,中福今年8月1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解任部分董事職務,致董事長職務亦解任,經查符合前揭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6款情事,但中福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規定。
綜合以上3點,證交所處以中福違約金10萬元,並函知中福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另一方面,幸福水泥8月18日遭檢調單位執行搜索一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9款情事,但幸福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規定,證交所同樣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幸福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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